一、劳动预备制培训政策
1.广西户籍、年满16周岁、持有毕业证的初、高中应届毕业生。
2.符合以上条件前1000名报读我院的学生,免收第一学年的学费、住宿费、实习材料损耗费,仅收100元课本费。
3.此政策不适用工程计量与造价、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施工、工程机械维修与驾驶、影像与影视制作、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专业。
二、免学费政策(根据财教[2012]376号和桂财教[2012]282号文件精神)
农村户籍、县镇非农户籍及15%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城市低保、库区移民、扶贫异地安置、国办福利院机构大龄孤儿、退伍士兵)。减免学费后仅收850元/学期或700元/学期住宿费、实习材料损耗费、课本费等费用。
三、国家助学金
1.农村户籍、县镇非农户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的第一、二学年学生(在校生的20%)。
3.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1500元;
四、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
1.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激励中职学生的一项奖励政策。
2.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品学兼优的二、三年级在校学生。
3.奖励金额:每生每学年2000元。
五、全国技工院校华育奖
1.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在校生;
2.奖励金额:每生每学年800元。
六、学院勤工俭学生活补助
1.在我校就读的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补助金额:每人每学期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