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订校企合作、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和学生顶岗实习的指导性文件,提出学年工作目标与计划。
2、制订和完善有关校企合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重大校企合作项目实施过程的跟踪监控,做好合同管理、成果管理以及项目档案的管理。
3、建立健全对各系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和学生顶岗实习安排等工作的评估考核制度,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工作经验。
4、协调各系与其他部门在实施和推进上述工作中出现的诸如教学计划调整、师资选配、人员调度、物质安排等事宜。
5、对各系校企合作项目的实施和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的日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评估。
6、负责对重大校企合作项目的调查论证,为校务会提供决策依据。
7、做好有关校企合作的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8、负责校企合作中的其他事项。
9、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