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成员如下:
(1)活动办公室主任:陆天云,副主任:吴红,成员:黄卫明、温翠宣。
(2)办公室设学习宣传组、综合调研组、指导检查组(和办公室一起简称“一办三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学习宣传组(负责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学习,举办宣讲活动,板报宣传,媒体宣传)。组长:李爱东,成员:吴红、赖昭民、李姜春(宣传联络员)、温翠宣(学习联络员)。
综合调研组(负责制定、实施调研方案,征求意见,制定具体对策、意见、措施、制度)。组长:谭劲涛。成员:李春生、樊海林、韩淑明、杨波、温志强、廖作兴、钟翔鹰(联络员)。
指导检查组(负责督促检查各支部开展活动情况、指导、参加各支部重要活动):组长:黄卫明。成员:廖雄辉、(联络员)韦凤山、李毅、陈奕旺、刘康胤。
3、活动办公室成员联系方式:陆天云(电话:3301823)、吴红(电话:3328433)、黄卫明(电话:3328433)、李爱东(电话:3328433),电子邮箱gxjtjxrs@163.COM。
(二)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头。学校党委要全面负责学校的学习实践活动,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对分管部门进行指导督查,提出意见,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率先垂范,一方面带头学习调研,带头分析总结,带头解决问题,在活动中做出表率;另一方面,要经常深入分管部门调研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努力保证分管部门把学习实践活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党员领导干部要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做出榜样,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