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又称武警南宁市消防支队,以下简称“支队”)是一支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受公安部领导的公安现役部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担负着南宁市的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的神圣使命。消防部队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由于消防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为有效缓解当前公安现役消防警力不足,增强地方消防力量,提高南宁市社会抗御火灾能力,经南宁市人民政府同意,支队决定在广西区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二、招聘对象、数量:
此次面向全区招聘合同制消防员若干名,均限定为男性。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政治面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公安消防事业做贡献。
2、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如具备汽车维修技术的,年龄放宽至31周岁;服过兵役的,年龄放宽至32周岁。
3、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62厘米以上,体重不少于50公斤,两眼裸视力0.8以上(有技术专长的可放宽到0.5)。
4、婚姻状况:以未婚青年为主(有专业技术的可放宽条件)。
5、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三、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
(一)工资标准:
1、政府专职消防员基本工资实行等级工资制度,按年限设置档次,按工龄逐年在当年基础上递增,第一年增加50元,第二年增加150元,第三年增加300元,第四年增加50元,第四年以后按每年50元逐年递增。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为一个月,每月工资为1000元,定级后第一年基本工资为1700元(实际到手)。
2、绩效奖励工资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合同制消防员当月评定为“优秀”、“称职”的,分别发放300元、250元。不称职的不发放绩效工资。其中优秀率不得超过20%。
3、社会保险720元/月,(含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其中单位保险540元,个人保险180元)。
4、五大节假日补助200元/次。(春节、元旦、五一、中秋、国庆)
(二)伙食、住宿和服装。伙食和住宿方面,消防员由支队统一安排,标准与现役义务兵相同。消防员着统一规定的制式服装,由支队按广西消防总队统一标准供给。
(三)工作与休息时间。合同制消防员实行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每月有4天的休息时间(也可分为两次休息),休息时间可申请外出。 同时,做满一年后,每年可享受10天带薪假期。
(四)保险购买。按南宁市相关规定购买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四项保险。
(五)其他福利待遇。其它具体福利待按照《劳动法》执行,受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严格保障。
(六)详情在正式劳动合同上进行确认。
四、招聘事宜
(一)报名地点: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联系电话:0771-3312550,3302655(传真)
(三)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