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又称武警南宁市消防支队,以下简称“支队”)是一支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受公安部领导的公安现役部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担负着南宁市的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的神圣使命。消防部队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由于消防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为有效缓解当前公安现役消防警力不足,增强地方消防力量,提高南宁市社会抗御火灾能力,经南宁市人民政府同意,支队决定在广西区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二、招聘对象、数量
此次面向全区招聘合同制消防员100人,均限定为男性。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基本条件:
1、政治面貌: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忠于祖国,有志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2、学历:中技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如具备A2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驾龄或汽车维修技术的,年龄放宽至31周岁;如具备上述条件且服过兵役的,年龄放宽至32周岁。
4、身体条件:五官端正,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应征入伍体格检查标准》要求。
5、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四、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
(一)工资标准为: 2240元/人/月(含伙食及五项保险)。
(二)消防员的伙食和住宿由支队统一安排,标准与现役义务兵相同。消防员着统一规定的制式服装,由支队按广西消防总队统一标准供给。
(三)工作与休息时间。合同制消防员实行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每月有4天的休息时间(也可分为两次休息),休息时间可申请外出。同时,每年可享受10天带薪假期。
(四)保险购买。按南宁市相关规定购买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保险,保险购买费用由部队统一支付。
(五)工作年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每年进行一次业务技能考核及体检,合格者可续签合同,最高工作年龄可至48周岁。
(六)其他福利待遇。其它具体福利待遇按照《劳动法》执行,受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保障。
(七)详情在正式劳动合同上进行确认。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面试:采取现场报名、电话报名和网络报名等方式,报名时必须投递个人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各类资格、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个人档案托管证明,工作经验证明(如系部队退役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等材料复印件,1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二)政审: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由支队合同制消防员招收办公室进行政审。
(三)面试和体检:政审合格后,电话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和体检。
(四)签约:经面试、体检、培训合格后,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合格即可签订劳动合同。
(五)报到:被录用对象按支队通知的时间、地点报到。凡未按要求报到的视为违约,将不再录用。
六、培训
对录用的合同制消防员,由支队组织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军人素质养成、消防业务技能、军事政治教育、消防法律法规、部队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灭火及抢险救援专业知识等内容。
七、分配去向
合同制消防员培训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南宁市市区各消防中队工作。
八、管理使用
对聘用的合同制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执行公安部《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战斗条令》、《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合同制消防员政治工作暂行规定》、《合同制消防员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