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计划第三批项目学校验收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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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计划第三批项目学校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作者:时间:2015-12-08 15:28
桂教办〔2015〕671号
各有关市教育局,区直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计划第三批项目学校验收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5﹞5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区第三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计划项目学校进行自治区级验收。现就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2015年12月19日—24日。
二、验收内容
(一)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对照项目建设规划的改革任务、建设方案和任务书所制订的建设内容及任务,逐条核实各项改革任务和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重点考察建设成果。
(二)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对照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逐条核实计划执行和实施情况,重点考察国家示范校建设的过程及过程材料。
(三)建设资金使用情况。按照国家示范校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审核中央资金使用情况和配套、自筹资金落实情况。
(四)其他内容。审核质量监测数据、典型案例、示范校建设网站专栏成果和建设成果专题宣传片等材料。
三、验收方式
主要通过学校自查、专家组实地检查和开展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
(一)学校自查。各项目学校对照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的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开展自查,整理汇总过程性材料,总结项目成果,撰写项目建设总结报告和典型案例。
(二)实地检查。验收专家组到项目学校,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访谈座谈、现场考察等方式,全面检查项目学校建设情况,对学校建设过程质量监测数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逐校填写评价意见。
(三)综合评议。验收专家组综合各项目学校项目建设总结评审情况、实地检查结果、质量监测数据填报情况和典型案例总结情况,实施评价和排序。汇总全区项目学校的建设情况撰写自治区级总结报告,遴选推荐的典型案例。
四、工作步骤
(一)项目建设学校校长汇报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及建设成果(用PPT演示),汇报时间在25分钟以内。
(二)各重点建设专业部主任(或负责人)汇报专业建设、特色项目的建设完成情况和成果(用PPT演示),每项目8分钟。项目负责人介绍典型案例,每案例5分钟。
(三)查看项目质量监测数据填报情况、建设成果及过程材料。
(四)实地查看实训基地建设情况。
(五)观看宣传示范校建设成果的网站专栏和专题宣传片。
(六)审核学校提交的典型案例3至5个,每个案例字数限3000—5000字。
(七)观摩一节重点建设专业课。
(八) 召开师生座谈会,参加学生和教师各15人。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五、验收学校及时间安排
此次验收实行分组同时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 第一组(联络员:陈锐亮,15578021616 )。
1.广西交通高级技工学校(12月19日至20)
2.广西纺织工业学校(12月21日至22日)
3.南宁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12月23日至24日)
(二) 第二组(联络员:劳泰伟,18878739399 )。
1.岑溪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2月19日至20)
2.贵港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12月 21日至22日)
3.梧州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12月 23日至24日)
(三) 第三组(联络员:唐启焕,13977851965)。
1.广西商业高级技工学校(12月 19日至20日)
2.广西柳州畜牧兽医学校(12月 21日至22日)
3.来宾市职业技术学校(12月 23日至24日)
(四) 第四组(联络员:陈运英,13152680976 )。
1.北海市卫生学校(12月19日至20日)
2.横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12月21日至22日)
3.广西玉林高级技工学校(12月23日至24日)
六、工作要求
(一)关于验收专家组要求。
1.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确保顺利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2.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验收检查,不徇私情,不主观臆断。
3.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集中精力做好检查工作。评估验收期间不接待来访,不参加与检查无关的活动。
4.按照规定的现场检查工作步骤实施检查验收,不漏点,不减项。检查结束时,如实向项目学校反馈检查意见。
5.所有检查工作结束后,向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做专题汇报,并提交书面材料:验收报告、验收工作材料(包括项目学校总结报告、视频、学校汇报、学校成果案例、各重点建设专业及特色项目总结报告)、评分表和评价意见。
(二)关于项目学校要求。
1.对照“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检查验收指南”要求开展自查。
2.按照真实、有效、完整、合法、可查等原则汇总梳理各项验收材料和备查资料。
3.严格按照验收指南的要求准备建设项目财务资料和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4.评估验收工作厉行勤俭节约,相关接待工作一切从简,专家组用餐原则上安排在学校餐厅,不搞形式主义,不搞欢迎仪式,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请及时与联络员对接验收有关工作安排。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联系人:莫海燕,联系电话:0771—5815175。
附件:第三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验收议程
附件
第三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示范学校建设项目验收议程
时 间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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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
上午 8:30-12:00 下午 15:00-18:00 |
上午 |
第一阶段(8:30-10:00) 1.实地考察重点建设专业实训室(央财资金)。 2.校园文化建设及示范校建设成果展。 第二阶段(10:20-12:00) 3.观摩学校建设宣传视频(15分钟)。 4.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项目建设完成情况总结汇报(25分钟)。 5.重点专业建设汇报(每个专业8分钟)。 6.特色建设项目汇报(每个项目8分钟) 。 7.典型案例介绍(每案例5分钟)。 |
下午 |
现场查阅项目建设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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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
上午 8:30-12:00 下午 15:00-18:00 |
上午 |
1.现场查阅项目建设材料。 2.观摩课堂教学。 3.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 |
下午 |
1.专家评议。 2.评估组组长反馈评审意见。 3.学校领导发言。 4.有关领导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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