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院水、电维修材料采购管理,提高采购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节约经费开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拟将我院水、电维修材料实行定点采购,具体事宜如下:
1.采购单位:广西交通技师学院
2.标的:学院水、电维修材料
3.合作年限:一年(最后以合同为准)
4.服务要求:送货上门(地址:南宁市邕武路9号或长岗路三里120号)
5.投标人资格:具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的建材公司、五金建材经营部等机构,经营范围包括建材、管材、五金等材料供应,具有对公银行帐号,能办理对公转帐业务并开具相应的税务发票,有及时配送材料的能力。
6.投标资料:
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法人证书、法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书等证照复印件各1份,要求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材料报价1份(常用主要材料清单详见附件一)。
③销售业绩、服务承诺等其他材料。
要求:以上书面材料统一用A4纸制作,装订后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7.评标办法:本次评标将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三名中标入围候选人
8.招标说明:
①开标时各投标人须核验以上证照原件后,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开标后,按在规定时间内已交付投标材料的合格单位报价进行排序,确定第一名为试供货单位,试供货一周。如第一家供货单位在试供应的一周内,出现质量问题或提供的相关服务无法满足学院需求,则取报价第二低的供应商为试供货合作商,以此类推。招标人不对未中标的原因作出解释。
②投标单位提供的各种书面材料需加盖公章,相关证照必须是通过年检的有效证件。 如证件处于年审阶段,投标人应提交年审受理的回执证明复印件,并承诺中标签订合同时补提交通过年审的证件。所有证件将不允许采用挂靠等其它方式取得。
③签订供货合同后(供货合同由中标单位提供),中标单位需交纳质量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④中标价格包括各种常用主要材料的配送、税费、损耗或换货等费用。如在双方合作期内,该材料的市场价格没有波动或品牌没有更换,则中标价格不变。 ⑤所有应标单位的投标材料,将作为本学院存档资料,不予退回。
⑥费用结算以一个月为周期进行结算。
9. 递交投标文件相关事项
①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的,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个人身份证等证照原件进行核验,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的,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证照原件进行核验,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8月20日15:00-17:00;
③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宁市邕武路9号广西交通技师学院资产管理科 (综合楼1514室);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0771-3393443。
9.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评标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通知中标单位,并在本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广西交通技师学院
2020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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