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消杀、灭虫、除四害服务项目定点单位采购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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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述
1、采购单位:广西交通技师学院
2、采购需求:针对学院两个校区和一个职工生活区进行消杀、灭虫、除四害作业。(具体要求见附表)
3、采购预算金额:3.5万元人民币,如竞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竞标无效。
4、服务期限:一年(以合同时间为准)。
5、评标办法:由学院评标专家进行评标,在完全符合项目采购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单位;报价相同,获得南宁市工商部门荣誉的优先考虑。
6、招标说明:
①开标后按企业报出的价格进行排序,确定最低报价为第一名,依次类推。取第一名为首次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合同。如在合作过程中,合作单位对学院的需求不及时,反映不热烈,导致学院相关工作无法开展,师生意见较大的,学院有权终止合作合同,并延续第二名作为次选合作单位。
②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需加盖公章,证照必须是通过年检的有效证件,如证件处于年审阶段,询价供应商应提供年审受理回执复印件,并承诺成交签订合同时提供通过年审的证件。所有证件不允许采用挂靠等其它方式取得。
③所有询价供应商的材料作为存档资料,不予退回。
④承包费用于签订合同当年12月前一次性结清。
二、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1、须取得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消杀服务,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为准);
2、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具有两名(含)以上国家人力资源部门颁发的有害生物防治员资质的除四害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为准);
3、具有1年(含)以上校园灭虫灭鼠消杀经验(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为准);
4、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标。
三、投标材料
1、报价表(格试自拟)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与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的声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具有两名(含)以上国家人力资源部门颁发的有害生物防治员资质的除四害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具有1年(含)以上校园灭虫灭鼠消杀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方式
请于2020年4月22日17:00前(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将报价文件密封在信封内,送至广西交通技师学院(邕武路9号)综合楼1514办公室资产管理中心(联系人:朱老师,电话:0771-3393443)。
附:作业要求
作业项目 |
作业次数 |
作业区域 |
要求 |
灭四害 |
四 |
三个区域 |
每季度一次 |
白蚁防治 |
不定期 |
三个区域 |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宿舍消毒 |
二 |
各个校区学生宿舍 |
每学期九月、三月份前 |
食堂消毒 |
二 |
两个校区食堂 |
每学期开学前 |
杀菌 |
不定期 |
公共区域及宿舍 |
每年被内涝后进行 |
注:本表中的作业次数是指该项目的全年总作业次数,而非单次作业过程中的实施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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