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后勤服务科食堂与商铺资产评估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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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询价公告
广西交通技师学院(采购人名称)就食堂与商铺资产评估 项目组织询价采购。
一、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货物(服务、工程)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食堂与商铺资产评估 |
详见《学院食堂和商铺对外承包经营的项目概况》 |
1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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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货物类的规格型号需要具体详细,如:材质、尺寸、性能参数、技术指标等; 2.服务类须对具体要求细化,如:人数、时间、服务期、服务效果、服务成果等; 3.工程类需要提供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要求: 具有由工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资质要求: 具有资产鉴定评估经营范围及相应的资质证书
(三)其他要求: 能开具正式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询价文件要求
(一)资格证明文件内容(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各一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四章,加盖公章);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提交原件备查);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报价文件内容:
1.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2.报价表(格式详见第四章,加盖公章)。
(三)报价文件装订及密封要求:
报价文件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密封后须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电子投标,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四、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询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13日15点00分,地点: 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9号,广西交通技师学院综合楼1520室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3年4月13日15:00,在 广西交通技师学院邕武校区综合楼1515室 评标,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评标方式和评标结果
(一)采购人对响应人的资格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按照低价中标评分办法确定中标候选单位。
1.在报价(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资格、商务及技术性审查均满足的情况下,排名第一名的响应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名的响应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2.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二)采购人在开标后1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过程中推荐的中标候选单位顺序,确定中标侯选人。
(三)中标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双方协商签订合同。
七、公告发布
本项目询价公告和成交公示在 广西交通技师学院官网 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全称): 广西交通技师学院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9号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 0771-3393443
广西交通技师学院
2023年4月10日
第二章 询价须知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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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购人 |
名 称: 广西交通技师学院 地 址: 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9号 |
2 |
采购项目名称 |
食堂与商铺资产评估 |
3 |
资金来源 |
部门年度预算 |
4 |
预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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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采购方式 |
询价 |
6 |
服务期限/供货周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工作日提供服务,售后期限 6 月 |
7 |
质量要求 |
合格 |
8 |
联合体 |
□ 接受; √ 不接受 |
9 |
响应人对询价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
自询价文件发放时间起的三个工作日内 |
10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 |
11 |
构成询价文件的其他文件 |
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询价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12 |
询价响应文件份数 |
2 份 |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本合同委托单位 广西交通技师学院 (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 (以下简称受托人),由受托人依法根据相关资产评估准则使用合法恰当的评估方法对委托人确定的相关资产进行评估,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将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 、评估目的、对象、范围、基准日、评估报告使用人和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及方式
(一)评估目的:挂牌招租
(二)评估对象:广西交通技师学院位于邕武校区、长堽校区的食堂及商铺租金
(三)评估范围:广西交通技师学院位于邕武校区、长堽校区的食堂及商铺(详见学院食堂商铺招租的项目概况)
(四)评估基准日: 2023年 月 日
(五)评估报告使用人:委托人
(六)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和方式:受托人应当于2023年 月 日前向委托人提交合法有效盖章的资产评估报告,报告提交方式为邮寄或当面提交。
二、 评估报告使用范围
(一)资产评估报告仅供本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使用人使 用,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 告载明的使用目的及用途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约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 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委托人应当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内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四)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得将资产评估报告 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征得资产评估机构同意,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用于委托目的之外用途的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 、评估服务费总额或支付标准、支付时间及方式
(一)根据国家规定及本次评估之特定目的,经双方协商确定,本项资产评估服务费总 额为(大写人民币) 。
(二)本评估委托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评估服务费在受托人提交经验收合格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及合法有效等额的评估服务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评估费支付方式为转账。
四、委托人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人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向受托人索要合法有效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及合法有效等额评估服务费的发票;当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有权单方解除本委托合同并向受托人收取本合同评估服务费总金额的30%的违约金。
(二)应及时提供资产评估所需的全部文件、会计记录、财产物资清单、申报评 估明细表、产权证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三)委托人应为受托人执行评估业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负责受托人与相关 当事人之间的协调,并派出相关人员协助评估人员进行资产清查和现场勘查。
(四)按合同约定向受托人支付评估服务费,按照法律规定和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评估报告。
五、受托人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一)受托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同时按照约定的期限对委估资产出具合法有效的资产评估报告和合法有效等额的评估服务费发票。
(二)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评估资料和评估报告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将评估资料和评估报告的内容提供给受托人以外的第三者或者公开,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因委托人不能按时提供资料,或因委托人其他原因造成评估业务中止时,受托人有权延长相应的交付评估报告时间,同时有权要求委托人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评估服务费。
(四)当评估程序所受限制对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评估结论构成重大影响时,受托人可以中止履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相关限制无法排除时,受托人可以解除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被中止履行后出具评估报告时间可以相应顺延。
六、评估委托合同的变更
(一)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签订后,签约各方发现相关事项约定不明确,或者履行评估程 序受到限制需要增加、调整约定事项的,可以协商对委托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变更,并签订补 充合同或者重新签订委托合同。
(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签订后,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发生变化,或者评 估范围发生重大变化,受托人应当与委托人签订补充合同或者重新签订委托合同。
七、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一)签约各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委托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份或者 全部免除责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交付资产评估报告书或所付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不合法、不合格或违反保密责任等各类违反本合同约定情形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委托合同并向受托人收取本合同评估服务费总金额的30%的违约金;如受托人无故终止履行本委托合同,所收评估服务费应退还委托人;如委托人无故终止本委托合同,受托人有权终止评估并且有权要求委托人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评估服务费。
(三)任何一方违反本委托合同约定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向履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全部损失。违约金按评估服务费总额的 30 %支付。
(四)因委托合同或执行本委托合同产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应提交委托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
(五)因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引起诉讼的,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公告费、复印费、申请保全费、诉讼保全担保保险费、申请执行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证人出庭费用、协助执行悬赏费等费用)。
(六)双方同意把本合同中双方的地址及电子邮箱作为法院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各类诉讼材料法律文书及双方送达各类文书的地址,双方一致同意电子送达各类文件材料和诉讼文书材料,如有变更的,变更一方须于在变更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法院及任何一方向原地址进行送达各类文书材料无论是否收到均视为有效送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变更方自行承担。
八、生效
本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或微信: 电子邮箱或微信:
签订日期: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广西交通技师学院 (采购人名称):
本人 (姓名) 系 (响应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被委托人姓名、职务)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 询价活动。代理人在询价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为代表本公司的行为,与本人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公司将承担代理人行为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响应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询价活动的,不提供授权书。
二、报价表
(以项目实际情况编制)
序号 |
货物(服务、工程)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报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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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货物类的规格型号需要具体详细,如:材质、尺寸、性能参数、技术指标等; 2.服务类须对具体要求细化,如:人数、时间、服务期、服务效果、服务成果等; 3.工程类需要提供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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