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处

1、负责党务日常工作。

2、负责拟定学校机构设置与岗位人员调配方案。

3、负责学校人事劳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国家职业资格审核推荐、职工教育培训等工作。

4、负责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汇总工作,参与学校中层干部管理。

5、组织开展评先创优评选和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评聘工作。

6、负责学校纪检、监察业务及计划生育工作。

7、负责全校精神文明建设及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全校性活动宣传标语制作。

8、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及政审工作。

9、负责教职工福利、劳保列表造册、审核工作。

10、负责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及社区有关工作。

11、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