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通技师学院关于开展南宁市 2024 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机关 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2〕84 号)及《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作为 2024 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试点机构,现面向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工勤人员定级考核工作,现将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级考核人员范围 

南宁市直属、各县(市、区)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符合申报

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勤人员。

二、定级考核职业(工种)及考核方式

 

职业名称

职业编码

等级

理论知识

技能操作

综合评定

汽车维修工

4-12-01-01

5、4、3、2、1

知识型(机考)

现场操作型

技术论文

答辩

工程测量员

4-08-03-04

5、4、3、2

知识型(机考)

现场操作型

技术论文

答辩

汽车驾驶员

6-24-01-01

5、4、3、2

知识型(机考)

现场操作型

业绩评估

公路养护工

6-29-02-04

5、4、3

知识型(机考)

现场操作型

/

 

仓储管理员

4-02-06-01

5、4、3

知识型(机考)

现场操作型或

知识型(纸笔)

/

 

计算机操作员

3-01-02-05

5、4、3

知识型(机考)

 

现场操作型

/


  三、定级考核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24年 8月 31

(二)报名信息公示时间:9月 日-9 6 

(三)缴费时间:9 9 日- 9 月 1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9 18 日- 9 20 

(五)定级考核时间:9 22 (时间如有调整,则另行通知) 

四、定级考核标准及方式

(一定级考核标准依据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实施,定级考核试题从自治区职业技能考核题库(卷库)随机组卷。

(二理论知识科目考试统一采用机考方式进行,操作技能 科目、综合评审科目考核原则上在理论知识科目考试当天进行。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报考要求按相应职业工种)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的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1)执行。

   五、定级考核报考程序

(一)报考材料

1. 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在编工勤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自 愿参加定级考核,如实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定级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及相关证明材料一份详见附件 2),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向相应试点机构申报。

2. 报考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的,应按所申报职(工种综合评审要求提交技术论文技术论文要求详见附件 3) 或业绩评估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 4),以上材料要求提交一式三份(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二)报名审核。

1.我院在考生递交申报材料后 5 个工作日内对申报考生完成资格审核并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如对资料真实性存疑,函询考 生所在单位或上级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纪检部门核实。

2.报名审核结束后, 我院通过广西交通技师学院官网

(http://www.gxjt.cn)对所有报考考生情况进行不少于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对于核实确有虚假申报的, 取消报考资格。

(三)收费标准。

定级考核收费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14 号)执行。

(四)票据及准考证领取

1.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并领取票据。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

(五)报名联系方式

1、定级考核报名咨询电话:0771-3302653、3301863

2. 报名联系人:老师、李老师

3. 定级考核报名咨询 QQ 群号:808282722

4. 报名地址: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 9 号广西交通技师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培训与鉴定中心

(六)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对本人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 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已缴费用不予退回;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不予  结果登记及备案;已经进行结果登记及备案的,取消备案,并将 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考场纪律及各项考试要求,如有 违反的将视情节轻重采取取消该科目成绩、取消全部科目成绩、  禁止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及通报等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将移交 相关部门处理。

5.《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定级考核登记表》作为机关事业 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晋升(聘用)和兑现工资的证书依据,报 考人员务必要妥善保管,遗失不再补发。

  六、考核结果公示及公布

(一在全部考试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过广西交通技师学院官网(http://www.gxjt.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 少于 5 个工作日。

(二考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考核结果公示期内, 到我院成人继续教育培训与鉴定中心申请成绩复核(复核事项为是否存在漏评、错评以及分数统计错误等程序性事项,考评人员主观判定成绩不予复核,客观题仅在考生参加考试且无成绩时复核,其他情况不给予复核)。成人继续教育培训与鉴定中心收到考生成绩复核申请后,在 7 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做好成绩复核工作, 并将成绩复核结果通知考生。

(三)成绩公布后,部分科目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成绩公

布之日起一年内报名参加一次相关科目补考。如未申请补考或补 考未通过的,则需重新参加全部科目考试。


(四在成绩公示期满后,对定级考核成绩审核无异议后, 由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发文公布考核结果。本  次考核合格者无证书,经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盖章备案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定级考核登记表》,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 人员岗位等级晋升(聘用)和兑现工资的证书依据。

(五《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定级考核登记表》的结果登 记及备案,考生、广西交通技师学院和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留存一份。

 

附件:1.各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的申报条件及收费标准

         2.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定级考核登记表及相关证明

           3.技术论文要求

           4.业绩评估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